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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背着书包,然后一个人慢慢的往回走,时不时的用从不离身的数码相机随手拍些街景。河边的棒球场、天际的高耸城墙内壁、牵着小狗散步的老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色。似乎将这些画面都框住保存下来这一行为本身,就能让胖胖的金发男孩乐此不疲。
在指导员眼中这类既不参加学校的活动,又拖拖拉拉的不愿意回家的孩子,正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可不能任其发展为不良少年。不过对金发的小胖墩来说,不良少年这个词实在是难以想象。
他只是,没有急急赶回家去的理由罢了。
内向的他在学校里没能交到会邀请他放学后疯玩的朋友,就算早早回家,也依旧是一个人面对空空的房间。父母都很爱他,毫无疑问。无奈研究员的工作让他们这对屋主反而像是喜欢不期而至的访客似的,说不准哪天早上起床,就能见到很久不见的父亲在收拾塞满换洗衣服的行李,而白大褂还没换下的母亲在给家人们准备早餐。
他就是个随处可见的小胖子,包括有对喜欢突然袭击式回家的父母在内,拥有一个在殷索姆尼亚随处可见的普通家庭。唯一勉强算得上有点特殊的,大概只有他是这个愉快家庭的养子。然而这根本无关紧要。
遗失在路西斯的外国孤儿,在医院受保护的时候,认识了为他的失忆症而专程赶来的大脑科学家夫妇。之后就顺其自然的,夫妇两人通过路西斯政府的领养系统,将他正式收为养子带回了家。
以上是母亲大人的说辞。
谁叫他记忆的开端,是从被养母在医院照料中开始的。之前的关于原本的父母是谁,怎么来到路西斯的,又是怎么走丢的,半分记忆的碎片都没有。甚至就连姓名,都是养父母给予的。唯一能够找到生身父母的线索,只有右手手腕上的奇怪数字。不过即便通过路西斯政府的帮助,依旧毫无结果,最后只有放弃。
可能是幼年走失受到了精神的刺激造成的,大脑本身并没有损伤。随着年纪的增长,总会有想起来的一天吧,别太在意。
爸爸的结论随便的一点也不像是科学家,就连他这么个小学生,对爸爸时不时的粗线条都有些看不太下去。
大概是对自己空白记忆的恐慌和不安,收到爸爸将一台数码相机作为欢迎他出院正式成为家庭一员的礼物开始,将自己见到的画面都尽可能的定格保存就成为了他的习惯。不过现在明显有着超出苍白的记录,进一步向爱好的方向发展的倾向,比如如何拍出更漂亮有趣的画面。至于这位粗线条的爸爸到底是歪打正着,还是精明的计算,这种事怎么样都好啦。
上学、放学,绕个远路驻足拍拍照,路过连锁快餐店再绕进去坐坐,翻翻相机里积累的照片打发些时间,最后再惯例的打包一个汉堡套餐带回家当晚餐,一天的时间就这么流走了。说不寂寞也确实是说谎,不过普隆普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那对愉快的父母一回家,这间靠近城墙内壁区域的普通民居内又会充满欢声笑语。
相机中的街景春去秋来,一天又一天,似乎他平淡的生活轨迹就这么固定了下来。话说回来,对十岁的小学生而言,这样的日常才是理所当然。
要说有什么涟漪的话,半个月前他倒是在路口捡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白狗。伤到了后腿,肚子也很饿的样子,恻隐之下就抱回家去照料。普隆普特根本没想到,只是多了那么一个每天在家等候自己的小小生命,就让生活变得忙碌又充实起来。
一下课就飞奔回家,喂食添水换药,尽管他那身肥肉拖累着,根本就跑不了几步就满身大汗,气喘吁吁。可在见到门口蹲守着等待他的小狗的一瞬间,什么疲惫就都飞走了。不过对独自待在家里的小狗心心念念,本就在学校根本不与人搭话的状况进一步加重,连上课都心不在焉。
一度他也升起过干脆让小狗永远的留下这种自私的念头。只是一想起自己的走失肯定让原本的父母很伤心,那么这只小狗也是一样吧,原本的饲主一定非常的担心吧,必须要帮忙将小东西送回家呢。要不要做点寻宠海报呢?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男孩的想法,那天清晨醒来,小狗已经离开了。从凌晨一直找到上学的时间,放学后也没有放弃,直到天色擦黑被指导员抓住送回了家。最终也只有接受小东西自己离开了他,想要回到真正的主人身边的事实。失落的同时也只有为小东西祝福了。
只是有时候,放学回家路上,依旧会有意识没意识的绕路,四下追寻小狗的线索。
小插曲很快就结束了,然后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本该是这样的。
只是他今天在邮箱中却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件。没有邮戳也没有寄件地址,收件人并不是他以为的父母的名字而写着:普隆普特·阿杰塔姆。
谁会寄信给他?
莫非是、是传说中的、告、告白……不不不,以自己为限,这绝对没可能!
“我回来了。”分明是自己掏钥匙开的门,还是习惯的如此说到。母亲大人耳提命面的教育看来确实很成功。哦,对了,还要将脱下的鞋子鞋尖朝外的乖乖放好。
丢下书包,普隆普特拎着晚餐的纸袋在餐桌边坐下。可乐、薯条和汉堡,人气汉堡店的套餐,也是他每天晚上的固定菜单。要不是学校统一提供一顿营养午餐,他那圆滚滚的肚子的尺寸,肯定还要再放松个两三寸。好在他是路西斯本地人种中少见的金发血统,天生皮肤白皙,白白胖胖的勉强还能在年长者嘴里被称作可爱,咳咳。
好奇的拆开信。
【普隆普特阁下敬启】
漂亮的手写花体字,居然真的是写给他的。而且……“好香啊!”
光是打开信封,一股幽远的香味就飘散了出来。若有若无,清新高雅,让普隆普特不由凑近的信纸,小猪一样使劲嗅了嗅。光是秀丽的字体和自然的香气,莫名就使人浮现出优雅的印象。
“真、真的是女孩子,呼哧呼哧……”陶醉在香味中好一会儿,普隆普特才想起现在自己的行为貌似有点不太妥,而且最重要的信还没看呢。可、可真要是告白信,他该怎么办好啊?
【请原谅我冒昧的给您来信。我是露娜芙蕾雅·诺克斯·芙尔蕾,是您照顾的小狗,普莱纳的主人。】
原来是小东西饲主的感谢信,就是说嘛,除此之外他哪有被女孩偷偷递信的那一天嘛。普隆普特反而放下心来了,如果、他是说如果!万一!真的是那种信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小东西能回到主人身边去便足够了吧。
只是越是往后看,普隆普特就越是迷惑。
【本来普莱纳被我寄放在诺克提斯王子身边。普隆普特阁下您是诺克提斯殿下的校友吧。听说诺克提斯殿下时常很忙碌,很少有与周围的人们一起玩耍的机会。普隆普特阁下也不一定能够常见到诺克提斯殿下也说不定,即便如此,今后也恳请您继续支持诺克提斯殿下。】
咦?呃!?为什么只是普通的照顾了一只小狗,会出现王子的名字?
“我是诺克提斯的校友?”
诺克提斯王子的入学确实在学校里引起好一阵骚动,尽管不知道为什么王国的王子会在中途转入这所偏僻的社区小学,但怎么说呢?这可是王子耶,王子!就算是就读同一所学校,普隆普特也从未有与如此高贵的人同处一地的实感。
别说本就内向胆小的他,全学校厚脸皮的自称与王子是校友的孩子估计也找不出几个来吧?
就算是小孩子也懂得,贸贸然的去接近与自己差距太远的人,很容易受伤的事实。周围的孩子也有会去搭话的大胆子,但怎么说呢……普隆普特总觉得那大概不是想要交朋友,而是单纯的……看稀奇?
虽然自知非常的失礼,他偶然见到诺克提斯王子的时候,大概也是差不多的想法。
他与王子并不在同一个班级,见到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而且让普隆普特回想的话,每次见到诺克提斯王子,对方都是绷着一张冷淡的脸,周围对他的窃窃私语和无意识的躲闪,好像完全都没有放在眼里。
被众人注视着还能大大方方的浑不在意,与他这种不敢与人搭话而小心翼翼的故意冷淡,完全是正相反嘛。
所以当有人将他称作王子的校友时,即是困惑又暗暗有些小激动。
露娜芙蕾雅,不对不对,能和王子做朋友的肯定也是高贵的人,也许是公主也说不定,所以要称露娜芙蕾大人才对!
“露娜芙蕾雅大人都认为我是诺克提斯王子的校友,也就是说、也就是说我可以成为诺克提斯王子的朋友,不对,是希望我能够成为诺克提斯王子的朋友?”自发的将校友升格到了朋友,似乎有微妙的偏差。
可在完全不敢走出自己的世界,连同班同学都几乎没有说过话,全部的人际关系都被划分为父母和陌生人的普隆普特的概念里,校友等于互相认识等于朋友这个等式是完全成立的。
十岁的小男孩,谁不想有能够总是混在一起疯玩的朋友?他不是生来喜欢独处,只是缺乏一点点勇气。完全没有七八岁前的记忆,这个世界陌生的让人不安,于是先关上门,时不时小心翼翼的从门缝里悄悄的向外面的世界窥视。时不时有小朋友在门前路过,好奇的敲了敲,没得到回应自然就离开了。留下他在门后失望的缩成一团,为什么都不再继续敲敲呢?再邀请一下的话他说不定就有勇气开门了。
而这封信,露娜芙蕾雅的这番话却是一把钥匙,不由分说的直接将那扇门给打开了。去吧,你的朋友在等你。
天知道,当天晚上普隆普特在床上翻滚了几个小时,兴奋紧张的睡不着。时不时还从床上爬起来,将小心收藏在书桌抽屉的铁盒里的信拿出来,使劲嗅嗅那股花香勇气就能涌现出来,完全没有意识到他这样的举动有多么糟糕。
一定能的,明天开始一定能够做成朋友的!至于怎么样才算是朋友,他却是半分概念也没有,总之只要搭上话,就算是朋友吧?
专车接送来回一个半小时,早上有点困难,不过能够在车上打个回笼瞌睡,也就勉强可以接受了。这所远离王城,靠近西城墙内壁的社区小学是诺克提斯自己选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要能够远远逃离那个让人气闷的家,去哪里都好。
距离那场带走了他一半灵魂的分别已经过去了一年多,既然露娜在戴涅布莱很安全,还能通过普莱纳与他交换笔记,莉莉丝似乎也健健康康的在帝国与雷弗斯安稳的生活,无论是父亲还是伊格尼斯他们都觉得,他是时候从阴影中走出来了。
诺克提斯也知道,自己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如果再继续下去的话,除了算撒娇,什么也不是,还平白让周围的人担心。
去看看王城外的世界,去交两三个新朋友,将失去藏在心底化为动力,继续前进。父亲的苦心他也不是装作不知道。可就算已经来到这么偏僻的小学,周围人的视线依旧让他非常的不舒服。
那是和伊格尼斯、格拉迪奥,还有家庭教师,乃至与在王城出入的官员大臣、女官侍卫都完全不同的视线。诺克提斯觉得自己是混在鸽子群里的一只乌鸦,所有人包括教师都用看异物的眼神紧盯着他的同时,小心翼翼的保持着安全距离。
或是刻意探究、或是故意错开,正是这些混杂着各种他根本不理解的情绪的视线,让诺克提斯感到拘谨。你们到底是想从我身上看到什么呢?到底是想靠近还是不想靠近呢?想认识普通的来搭话不就好了吗?我是不是不该在这里?
只有在学校后堆放体育废旧体育器材的角落,没有探究的视线、也没有围绕他的窃窃私语,总算清净了。于是这里成了诺克提斯的避难所,一到课间休息,就一个人静静的待在这里。
或许直到小学毕业,都要这样躲下去吧。
“那、那个……”直到有一天,有一个金发的小胖子,从拐角走入了孤独小王子的“国土”。
“王子,请和我做朋……啊!”
“啪叽”看上去很紧张的小胖子只顾着向他走来,脚上被路上的废旧围栏绊了一下,完美的正面着地。
“没、没事吧?”呜哇,好像很疼的样子。
小胖子竟然先看了眼手中高高举着的照相机,还笑得傻兮兮的,“啊,没事,照相机的话没坏。”
照相机?他好像搞错了什么。话说他打算趴到什么时候?不过那一下声音好大,肯定是摔疼了。于是诺克提斯向他伸出了手。
看看向自己伸来的手,再看看自己手中的相机。这是向自己要相机的意思吗?普隆普特有点犹豫。这是他的宝贝,不过朋友的话,朋友的话借出去也应该没有问题的吧?
“啊,给你。”嗯,朋友的话分享是应该的吧。
看着眼前的小胖子,一脸不舍得的还是将相机递了过来,诺克提斯愣了愣,总算是明白对方到底搞错了什么,那照相机肯定是他很宝贝的东西。
并不算特别有趣的小误会,但诺克提斯还是不由自主笑出了声。
估计对方也意识到自己似乎太紧张,完全没得要领,不好意思的握住了诺克提斯的手。
诺克提斯只是没想到自己这用力一拉居然完全拉不动,还差点把自己给带了一个趔趄,这家伙该有多重啊?
“当当当当。”费了老大的劲,刚好不容易将人拉起来,预备铃便在催促。
刚才他想和自己说什么来着?算了,下次再说吧。反正还会再见的。“那么我先走了。”
“好重……”诺克提斯根本没在意,自己无意识中脱口的一句话让普隆普特内心受到了何种冲击。等普隆普特回过神来,早就没有了诺克提斯的身影。
咦?怎么这就走了?他的话,成为朋友的话还没说完呢!
“那个……请和我做朋友……啊!”急急匆匆想要赶上去,“啪叽”,同一个位置,同一根栏杆,同一种姿势依旧是完美的正脸着地。
要和诺克提斯王子成为朋友。
朋友的概念普隆普特依旧很模糊,现在气喘吁吁躺在地上的他,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目标。要成为朋友,至少要能够追的上他的背影吧?
明天起开始跑步吧,汉堡也戒掉。瘦下来的话,能追的上的话,就一定能成为朋友了。普隆普托将卷起的T恤衫往下拉了拉,重新将肉呼呼的肚皮遮住,下定了决心。
果然如诺克提斯所想的那样,直到小学毕业,他也没有真正的融入这所学校。不过他倒是有记得一个有趣的小胖子,尽管那人第一次与自己搭话后就和其他人一样,远远的保持距离,只用视线追逐他。不过诺克提斯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小胖子的视线自己并不讨厌,常常循着视线一回头,就能见到他垂头丧气离开的背影。有时回头没见到那个熟悉的背影,还真有点不习惯。是错觉吗?最近他是不是有瘦下一点?对了,他叫什么名字?那天没有来得及问呢。
直到六年后再度重逢,两人成为生死与共的好朋友,诺克提斯也依旧不知道,当年那个金发的小胖子,为了得到与他做朋友的资格,无论冬夏,还是雨雪,不断在奔跑。
不过现在,他们依旧是一个等人靠近来,一个不敢跨出去,两条尚未交汇的线。